楚天金報訊 金報訊(記者鄔紅波)武漢將修訂現有《武漢市法律援助條例》,受惠人群將擴大。昨日記者從武漢市法制網獲悉,新條例擬規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低保標準2倍的,均可申請法律援助。
  現行條例規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低保標準經濟困難的,才可申請法律援助。新條例擬規定:“公民經濟困難的標準,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低保標準的2倍確定。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主張民事權益,申請法律援助的,其經濟困難的標準按照申請人個人月收入不超過低保標準的2倍確定。”
  “這意味著,武漢法律援助對象的門檻降低了,受惠人群更多。”武漢市法制辦有關人士介紹說。
  據瞭解,目前武漢城鎮低保標準為560元/月,農村低保270元/月。也就是說,對城鎮居民而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1120元,都可申請法律援助。
  另外,有7類人群無須出具經濟困難證明可申請法律援助,包括:農村五保供養對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因遭遇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臨時性經濟困難的;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產生民事權益等。但上述人群要出具相應證件或者證明材料。
  (原標題:武漢法律援助“門檻”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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