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昨日,廣東省安監局通報稱,近日已批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共有52名相關人員被不同程度處理。
  據介紹,日前經國務院安委辦審核,廣東省政府批覆的《深圳市“12·1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違法搭建、消防安全責任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調查認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榮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B區A棟A56號商鋪西南角上方的自製冷藏室空氣冷卻器電源線路短路引燃商鋪內可燃物蔓延成災。
  52人被不同程度處理
  深圳市榮健農副產品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許日送、總經理許平益、股東許光強、市場保安主管簡堅文、市場保安隊長朱汝才、出納鄧國安、事發點商鋪經營者楊榮臘、事發點冷藏室安裝者黃家威等8人被依法逮捕。
  深圳市光明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陳敏峰、深圳市光明新區公共事業局副局長黃海濤、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城市管理辦公室(執法隊)主任(隊長)常謙、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經濟科技發展辦公室主任麥炳洪、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副所長蘇運喜、專職消防民警古君輝、李昕強以及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監督管理大隊防火中隊防火監督員林潭烈等8人被立案偵查。
  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黨支部書記兼公明辦事處城管執法隊案件審理科副科長麥合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名相關監管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
  8名相關監管單位工作人員被誡勉談話。
  7名聘用人員被相關單位處理。
  事件回顧
  2013年12月11日凌晨,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辦事處根竹園社區的榮健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781.2萬元。
  據《新快報》今日報道  (原標題:深圳“12·11”大火 追責52人 事發農副產品批發市場 共致16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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