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良
  公安部123號令實施一年來,湖南駕駛員交出的案卷可謂有喜有憂——闖紅燈、不按線路行駛等過去常見的交通違章現象大幅減少,但全省有10萬多人被一次性扣光12分。(4月2日《三湘都市報》)
  現實而言,我們正以其他國家不曾有的速度快速進入“汽車社會”,但是與之相應的“汽車文明”明顯“晚點”了。
  “汽車文明”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禮讓先行”,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口號,也折射出社會的文明程度。
  汽車文明的形成,有賴於行之有效的交通法規,表現在執行有力的交通執法與管理,從“醉駕入刑”,到去年實施“史上最嚴交規”的新版《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與使用規定》,為的是用剛性的法律約束,框定駕駛員的行為邊界。
  謙讓出平安,尊重生文明。
  作為交通工具,汽車不僅可以承載每一個公民,而且要承載公民意識一起走,承載社會文明一起走。因此,養成文明出行的社會風氣,更重要的是將自覺遵守法規內化於心。  (原標題:文明需內化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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